擅自建光伏项目,某企业被双重处罚

发布日期:2026-04-13    浏览次数:1


4月2日,三峡云能发电(会泽)有限公司收到罚单,其处罚类别为“罚款”,处罚机关为会泽县自然资源局。

违法事实显示:该公司擅自建设会泽火红马路150MW光伏项目。

对此,处罚机关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七十七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七条、《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》,决定对其作出处罚,没收建筑物;罚款10.3502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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